《关于我的初恋》CL
*话唠作者周一的《关于我的初恋》下篇+李泰勇视角番外+后记
*朴灿烈视角请翻首页。
张艺兴的初恋
-
我又坐上了那辆E610。
还是原来的位置,原来的班次,只是这次身边没有了那个高大的男孩。
不过没关系,马上,马上就能见面了。
我叫张艺兴,今年23岁,我的初恋名字叫朴灿烈。我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是在母亲与她闺蜜的聚会上。
那天,我和同学外出吃晚餐,却意外看见在和闺蜜喝下午茶的母亲,出于礼貌我走过去打了个招呼。刚走到圆桌前就听见一段音乐,应当是钢琴曲吧,旋律十分流畅好听,我听着竟有种冲击在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的错觉。我这几天正在为教授所布置的作曲作业而烦恼,一点灵感也没有,此刻听着这曲子,脑中竟然有了霎时灵感,不觉好奇起来,哪位作曲者能做出这么有共鸣的曲子。
“朴阿姨,李阿姨,妈。”我走过去礼貌的问好,“刚刚那音乐……”
“哦艺兴啊,好久不见。这是我前几日生日我们灿烈给我的生日礼物,也不过乱写的,我和他爸常骂他不务正业,现在竟然有些愧疚了。”一个黑色长发的妇人笑吟吟地说。
“你朴阿姨家有个儿子叫朴灿烈,人家长的帅又有才华,你没见过呢。”母亲浅笑道,“好好学学人家吧!”
“艺兴也很有才呀!对了,艺兴是学音乐的吧。我家泰勇最近想学吉他,你母亲刚刚还说让你来帮忙教一下泰勇入门呢。”李阿姨也开口了。
“好,那其他的情况,和上课时间我再联系阿姨。妈,我同学还在等我,我先走了。”打完招呼,我满脑子都是“朴灿烈”三个字,心想着这男生真有才,却也没有多想,继续和同学吃饭。
昨天下午我到李阿姨家,给她的儿子李泰勇上吉他课,刚刚听见开门声,扭头便看见那个盯着吉他发呆的少年走了进来,啊,我这会儿才想起来,这个少年在“偶遇”买下的这把吉他,是我给他推荐过的。“偶遇”,这是我打工的地方,一家琴行。
他带着少年特有的蓬勃气息,我勾起唇冲他笑。
那天上完课已经六点了,李阿姨不放心我一个人坐第一次坐的电车回家,便让泰勇送我出来,泰勇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却不讨嫌,当然我也从他的话语中捕捉到他的好哥们儿朴灿烈的名字。
“朴灿烈?”
“是啊!他挺有才的,也很聪明,又高又帅,学校很多女生暗恋他呢。”李泰勇从手机中调出合照给我看,照片上的男生看起来很高,左脸上有个酒窝,头发卷卷的,眼睛很大,有着和身形不相符的娃娃脸,给人的印象就像只大型泰迪。想到这儿,我不由得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哥!有这么好笑吗?”泰勇以为我在笑他的鬼脸,有些委屈地问。
“没有啊!我们泰勇最帅了。”我笑着安慰他。
“哥,你坐的电车到了!快上去吧,明天见。”踏着泰勇的目光,背着吉他,踏上了车,费劲地从口袋中掏出两枚小小的硬币,听着他们滑落下去时清脆的声音,心情好的不得了。
找了个车内的小角落坐下,竖着抱起吉他,隔绝车厢内的喧嚣,把耳机扣入耳中。我最近迷恋上了那些英文的老歌,颇有些蓝调和乡村的味道。
在那温暖的音乐中我有些昏昏欲睡,一直过了几站,我才被清脆的提示音唤醒。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车窗上是一滴滴的水珠和水痕。这会儿傍晚,又因为下雨天阴的快,路上老早的开了路灯,这边有些商家的招牌闪着各色的光芒,这些颜色都被雨水氤氲,分割,映在窗户玻璃上,形成模糊的色块。
我伸手紧紧吉他,隔着耳机听见脚步声,抬起头,高大的男孩拎着半湿不湿的书包走进第二节车厢,他的头发因为雨水的功劳软软的耷在额头上,身上几乎湿透了,校服贴在身上勾出年轻躯体的轮廓。那张脸是刚刚出现在泰勇照片上的男孩。朴灿烈。
我几乎在第一时间就不假思索地在心中念出这个名字,他像是感应到了什么,向我这个方向走来,我的心跳止不住地快了起来,噗通噗通,他站定下来,噗通噗通噗通,他看着我,噗通噗通噗通噗通。
我想我的心脏一定是坏掉了,不然为什么跳的这么快?
一直被人盯着难免脸红,低下头去不敢看他,耳边的音乐变成空白的电流,唇角却忍不住向上扬。我伸手从背包侧摸出一条手帕,递给他:“擦……擦擦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声音会如此柔软。
给他擦干净脸上的雨水时,我慌忙地扯出另一个耳机线戴上,看向窗外,试图平复我急速的心跳。
过了一会儿,清脆的女声再次响起,他向着车门方向走,看来是到站了,望着他的背影,我竟生出一种眷恋之情,他正在站台上站定后,回头冲我笑笑,露出好看的大白牙,我也忍不住笑了。
他可真有魅力啊。我怎么变得和小姑娘一般了。
因为电车上的见面让我接下来都有些心乱,甚至差点坐过了站。
“艺兴哥,我弹的怎么样?”泰勇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嗯,很好啊。对,泰勇,今天不是有和c中的比赛吗?我听李阿姨说过,你是篮球队的,今天怎么没去啊?”我抬头抿了一口水,开口问道。
“哥,你怎么知道啊?我把球服给朴灿烈了,就为了见你,我够不够义气啊?”李泰勇笑着回答。
“你可别忘了,我可是c中毕业直升c大的。”我伸手敲敲他的脑袋,心中却想着,那个叫朴灿烈的男孩打球时究竟会有多么英姿飒爽。我拒绝了泰勇送我回家的好意,一个人走在街上,看着路边运动饮料的广告,转身走进24小时便利店,买了两瓶,勉勉强强才赶上了那趟电车。
气喘吁吁的在那个座位上坐下来,抱住吉他,塞上耳机,半紧张半期待,在电车停在k中门口时,那个高大少年踏着关门声走上第二节车厢。他刚运动完,身上还带着汗水味,不难闻,混着青春的味道。
“你的手帕,我忘家里了……”多么拙劣的搭讪借口啊,但他说出来格外的真诚,即使露出背包的手帕一角出卖了他。
“没事,我不着急。”我勾了唇笑,笑自己是个演技精湛的演员。
“对了,看你的样子,刚运动完吗?给!”我拿出包中的饮料递给他,包里另一瓶只喝了两口的饮料被握在他看不见的那只手中。他愣愣地接过饮料,咧开嘴笑笑,我也顿了顿动作。心,像化不开的蜜糖。
过了一会儿,他扭头对我说:“那么,明天见。”
我的心倏忽快了几拍,又有些失望,我从未觉得这辆电车这么快,“下车小心!”但只要看着他,心情就会很好。
接下来每一天的相处,我都觉得十分甜蜜,小心翼翼的,又不敢捅破那层窗户纸。
朴灿烈,这三个字念出来都无比的幸福啊。
“艺兴,这次茱莉亚音乐学院交换的事情是美国那边指定的,那边一早就看中了你,也有公司和乐团向他们提出,如果你过去进修就要和你签约。”教授苦口婆心的劝着我。
这几天我一直在纠结着去音乐学院的事儿,一方面十分珍惜这次机会,另一方面又放心不下灿烈。
我害怕自己这么一走,灿烈就会忘记有一个抱着吉他的男孩,和他在电车上相遇过,暗暗喜欢过他。
“泰勇,哥这几天没法给你上课了,你大后天就高考了,哥也在准备去美国交换的事儿。”我和泰勇讲这件事时,他也有些低气压。
“哥。”他的闷闷不乐开口,“哥不知道,我喜欢哥吧?”
他这话一说出口,我就哑口无言了。我不知道如何回应他,这时,E610来了,我在慌乱中上了车。
“K中站到了……”听到广播我才回过神来,灿烈已经上了车。
这一回他没有坐在我前面,而是坐在我身边,我有些紧张起来。
“要……要听歌吗?”为了不让气氛这么尴尬,我开了口问,我想此时我的声音一定是颤抖的。
“好。”他爽快的答应了,不难看出,他也十分紧张。
我将另一只耳机塞进他耳中,不小心碰到了他尖尖的耳朵,有些害羞的缩回手。
这时我才注意到,不知何时手机调到了循环播放,又恰好卡在了这首歌上。
我正暗暗骂自己蠢时,手背突然被温暖的掌心覆盖,我一下子握了拳,却又慢慢松开。
傻大个终于开窍了。
我有些害羞地看向窗外,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像是有了我们两个的秘密。
匆忙的电车上,相握的手,只有我们才知道的甜蜜。
朴灿烈,等我两年,两年回来后,我义无反顾与你在一起。请你等我,让我用更好的样子来见你。
高考后的那个下午,我强忍着出门的冲动,只要我去了那辆E610,他一定会在。我知道。
但我不能,尽管我多想成为那个他在出了考场后第一个冲上去关切地问他考得怎么样的人。
“叮铃铃……”
我掏出口袋中的手机,母亲的声音传了出来:“兴兴,你到哪了?可别迟到了,灿烈一家已经出发了!”
“我在路上了,过一会儿到。”过一会儿,再过一会儿,就可以见到他了。
我想知道的事情有太多,他考得怎么样?有没有长高?有没有受伤?有没有继续写歌?
有没有……
有没有爱的人。
“张先生,您的客人来了。”服务员用甜美的嗓音说着,我的心也随着她的话跳到了嗓子眼。
先进来的是朴灿烈的父亲,再是他温柔的母亲,身后跟着与袖口无措斗争的他。
朴灿烈。
“灿烈,你好啊。”我忍不住开口,他的动作顿了一下,抬起了头,就像,我第一次在那辆电车上见到他的样子。
四目相对。
“我叫张艺兴。”我伸出了手,被他紧紧攥在手心,像高考三天前那次牵手一样,却比那次少了几分青涩,多个几分坚定。
我伸手给他扣上袖扣,尾音是上扬的,眼眶却泛了红。
“我、好、想、你。”我看见他用口型说。
看吧,我以最好的样子回来见你了。
我终于可以鼓起勇气,对那么优秀的你说,
我喜欢你。
END
-
番外
李泰勇
当朴灿烈拉着张艺兴站在我面前时,说不心痛是假的。
我有一个秘密。
我喜欢艺兴哥。甚至比朴灿烈还早。
那天我走在街上,看见一家琴行,那家琴行叫偶遇。我外表一个大男生,内心却住了个文青,于是毫不犹豫地推门进了琴行。刚一进门就听见一段舒缓的旋律传入耳中。门上的风铃响起,音乐声戛然而止。
“欢迎光临,看看什么么?”清爽好听的声音,右边的一个白衣少年放下手中的吉他,站起身。
“我……我想看看吉他。”看着他手中这把吉他,我有些心动。
“好,跟我来吧。”他带着我走向吉他专区,一摆一摆,向我介绍各个牌子和不同品牌的优势,最后他拿下一把吉他:“这是我最喜欢的牌子,弦也不划手。”说完轻挑指尖拨弄了一段音乐。
他的指尖细长,如青葱一般,轻挑着吉他,一点认真的低头抿唇。
我又一次心动了,只是这回不是对吉他,是对人。
我一跟父母提要学吉他,不过几天,他们就给我找好了老师,是妈妈朋友的儿子,上大二。
我去琴行买下了那把吉他。
那天我早早回家,听见有陌生人的声音。
“泰勇啊,快叫艺兴哥。”沙发上的人扭过头冲我笑,我看清那人的脸后,也笑了。他笑起来真好看。
我每天都早早跑回家,只为多和他呆一会儿。
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
那天下午和C中打比赛,我为了见他,把球服给了朴灿烈,让他代我上场。
上课的时候,艺兴哥问起这场比赛:“听说今天是C中和E中打比赛,泰勇不去吗?”
“我让灿烈带我上场啦。不过哥怎么问起来了?”
“我之前是c中毕业的呀。”他笑眼弯弯,我经常和他提起朴灿烈,直到如今我才知道,正是因为我的那句多嘴,那瓶运动饮料才会被送到朴灿烈手上。
吉他和艺兴哥陪伴我走过了高三下学期和暑假。那天当艺兴哥告诉我他要去茱莉亚音乐学院交换三个学期时,我不争气地抱着他哭了。
他轻声安抚我,他的怀抱满是香草的味道。
那天之后的再次见面,便是今天了。
朴灿烈紧握着艺兴哥的手,十指紧扣。
而我只能苦涩的笑笑。
艺兴哥,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藏了三年的秘密。
我喜欢你。
END
-
后记
《关于我的初恋》这三篇文章算是我的一个小骄傲吧,虽然文章整条线并不算明晰,文笔也十分青涩,但是可以说是我十分喜欢的作品。也是早在六月份就完结的。这篇文章最初的灵感源于痞子蔡的《阿尼玛》,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很喜欢的一本书。
男孩在车上以最狼狈的姿态遇见女孩,他们一起上下学,后来女孩毫无征兆的离开了,男孩上大学之后遇见了许多女孩,却发现兜兜转转喜欢的还是那个茉莉花女孩。
其实一开始这篇文章只想写灿烈视角(可以翻翻我的主页)的,但后来越写越入迷,甚至撸了一篇李泰勇番外出来。我决定给这篇文章一个圆满的结局,于是就有了张艺兴的视角。一开始想要用我很喜欢的英文歌《Way back into love》贯穿全文,后来发现,前后两篇文章的风格完全不一致,于是我放弃了。
再说说听歌这个梗吧,完全源于我之前饭康拉面主时的一幅漫画,总让我觉得通过耳机可以听见对方的心跳,又是以初恋为主题,所以我才让他们小心翼翼的牵住了手。
总之这个故事其实有点无聊,但是,这是我觉得这是我写过最像初恋的一篇文章,希望大家食用愉快,以后也会努力给大家奉献更好的作品的。
评论(4)